返回

大学刑法课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大学刑法课(十一)(第2/6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怕找不到回家的路!请截图保存本站发布地址:www.dybzfb.com

不必要的繁文缛节。

    至于称呼对方「大律师」,以前我还以为是故意嘲讽,后来才发现几乎每个

    法官都会在律师前加个大字,连菜鸟律师也能获得此一殊荣。

    「对造趁我的当事睡觉时,基于报复、教训她的心理,将她的毛全数剃

    除,一审地方法院简易庭就刑法第277条伤害罪部分、刑法第34条强制罪

    部分、及刑法第225条第2项趁机猥亵罪部份皆宣判无罪。」

    幸好我国的诉讼当事和法官不用像英美法系要戴上假髮,不然我看到陈老

    师那样的花容月貌带着牛顿式的假髮,真的会憋不住在旁边笑到滚来滚去。

    「然而,刑法总则中,仅在第条第4项中定义重伤,却未对伤害做出定

    义。因此,学说上有采以生理机能是否遭损害作为伤害罪成立要件的『生理机能

    说』;也有认为基于尊重类对于身体的自,以及尊重对他之身体不可侵

    害的『身体完整说』。显然,前审法官采生理机能说,认为仅剃除毛不因

    此损害生理机能,所以不认为构成伤害罪。」

    「根据演化理论,群体中因基因突变产生变异后,不适生存的会逐渐遭到

    淘汰。既然天生没有毛的『白虎』比正常有毛的少,足见拥有毛是类

    演化的趋势,毛一定有它的功能存在,等一下我会向大家说明毛的功能,证

    明剃除毛并不是不妨碍生理机能。」

    「而强制罪部份,因为被害当时正熟睡,所以不构成以强或胁迫之方式

    使其行无义务之事或妨碍其行使权利,我对前审法院的判决没有意见。」

    「趁机猥亵罪部分,如上所述,因为被害熟睡,所以不是构成『强制』猥

    亵,顶多只构成『趁机』猥亵;然而法官认为被告基于作弄被害之意图剃除其

    毛,不能遽认为该当猥亵之要件,这见解是否可采,我也会做分析。」

    被告是个穿着薄T-shirt的土台客,不断斜眼打量陈湘宜老师,听完

    陈老师的意见,在法官示意发言后,连忙抗辩:「啊就教训一下而已,她有少一

    块逆?我就是要羞辱她啦,我又没有要伤害她;何况我们吵架很久了,我最好

    还有想对她猥亵的意思啦。」

    看到他满嘴烟垢、槟榔渣的嚣张模样,我真的很想飞身过去掼他几拳。

    「教训的方式彼呢多种,你偏偏要选彼种脱衫脱裤的!」(教训的方式那麽

    多种,你偏偏要选那种脱衣脱裤的!)靠,第一次听到陈老师讲台语,就好像第

    一次听到上海姑娘的吴侬软语,温柔中又因为是互诘问所以带着正气,如果不

    是正在法庭上,我真的会因为这样就兴奋耶!「脱裤子剃光毛如果没有增进

    趣的猥亵目的,为什麽那麽多要剃掉毛?像陪席法官和法警,你们认为这样

    算不算猥亵?」

    靠夭,不会吧,虽然这庭不多,但也有好几个出庭,书记官是生,

    证席有生,法警是生,陪席法官也是,老师单独点名这两位,难道她

    们真的有剃毛?而且她们还脸都红了,似乎是证明老师的推论没错。

    法警被嘴吃豆腐就算了,陪席法官是三十几岁的轻熟,身为法官竟然被

    自诉代理点出个隐私,正待发作,审判长向她使个眼色后,她竟然也就隐忍

    下来。

    「你说你把我的当事,也就是你当时的朋友毛剃光没有猥亵的意思,

    那你现在看我不爽,如果想教训我,怎麽不脱我的裤子剃光我的毛?偏偏只这

    样欺负你朋友!」

    陈湘宜不但是法学权威,捍卫权也很出名,大概是觉得被害被剃光毛

    ,对方还无罪,感到忿忿不平才自愿无偿担任被害的诉讼代理,此刻讲到火

    大处,沫横飞不说,还挺着下半身指着自己胯下挑衅被告。

    「陈大律师,请注意你的动作。」

    陈老师还握有审判长硕士学位的生杀大权,所以前面审判长还闷不吭声,不

    过老师这个手指胯下的动作太夸张了,基于公平起见,法官动提醒了一下。

    「你敢脱裤我就剃啊。」

    那个土台客冷笑一声,小声冒出这句。

    审判长还没来得及出声制止,陈老师竟然把西装裤火速一脱,法袍一掀,腋

    下夹紧掀起的法袍,真的就露出未着片缕的下体来!法庭上一阵轻呼,被告老实

    不客气地盯紧老师迷的下体,视着老师,几个证也在接耳。

    靠,她应该是早就沙盘推演到这一步,所以没穿内裤就来开庭,脱裤
地址发布邮箱:ltxs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请截图保存本站发布地址:www.dybzf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