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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前传:冰峰魔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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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前传:冰峰魔恋】第六十二章(第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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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世纪前传:冰峰魔恋】

    作者:vfgg2008

    26/4/8发表

    字数统计:24006

    配合这一章的贴出,今天放出《隶法案》的配套法案,属于创世纪后传(计划中)的周边设定。更多小说 ltxsba.xyz

    动产违规使用处罚条例

    条:任何公民在未征得一名自由的男亲属同意以及其附期限自由

    特许证到期之前,不得与该自由发生关系。

    第二条:未经授权而对一名自由实施行为应被认为是一种较轻的犯罪,

    将被处以坏私产罪或盗窃罪。触犯此类犯罪的行为将会被事务管理局的

    「仲裁法庭」评估损失,并确定赔偿金额。

    第三条:登记为的隶在法律上将被视为其拥有者的私有财产。任何未

    经拥有者授权而与该隶的行为应被视为重罪,将会被处以财务赔偿以及

    监禁的处罚。国家刑事法院对此类案件具有唯一的管辖权。

    婚姻法案

    条:通过合法婚姻嫁给其拥有者的隶将被法律视为其主享有所有

    权的最高阶隶,简称为「妻」。

    第二条:通过合法婚姻嫁给一名男的自由将被法律视为由其丈夫享有

    所有权的动产,简称为「妻子」。

    第三条:无论「妻」是在嫁给其拥有者之前被登记为,还是嫁给其拥有

    者之后被登记为的,其在法律上的地位不因此发生任何改变。

    第四条:「妻」的拥有者与丈夫必须为同一名男。

    第五条:任何公民不得与所有权不属于自己的动产结婚,不得将其他公

    民的「妻子」登记为。

    第六条:「妻子」因其所有权已属于其丈夫,故不再需要缴纳自由费维持附

    期限自由特许证期限。

    第七条:「妻」因对其拥有者的特殊意义,国家应免除对其征收隶税。

    第八条:「妻」在其丈夫的允许下,可以在公共场合直立行走。

    第九条:「妻」在公共场合下对项圈的佩戴应为非强制要求。

    第十条:「妻」在其丈夫的后宫之中地位最为显贵,法律上将其视为其拥

    有者的最,即「宠」。

    第十一条:「宠」负有管理其拥有者的后宫之责,可在其拥有者的赏罚体

    系下,对其他隶行赏罚之权。

    第十二条:任何被其男亲属出售的动产都可在一年内被强制召回,强

    制召回条件为其男亲属支付买卖合同时买方支付的等额价款。

    第十三条:「妻」不在前条规定的一年强制召回期限之内,因其男亲属

    已转变为其现有的主。

    动产等级条例

    条:自本条例施行之起,动产应属于低等别,男公民应属于

    高等别。低等别需要高等别的全面监护与指导,低等别需要时刻对高等

    别保持尊敬,服从高等别的安排。

    第二条:一切立法、司法、行政机构必须制定针对动产的特别管理办法,

    严格规范动产的出境、就职、饮食、服装、语言等方面的社会生活,从而保

    证男公民的监护与管理权。

    第三条:动产,即已出售或尚未出售的动产、自由、「妻子」、

    「妻」,隶等,与男公民所存在的一切关系,应在隶法案第二条

    规定的范围之内。

    第四条:自由为动产的最高等级,其在法律上的地位高于被所有

    役的动产。

    第五条:育有一子的「妻子」在法律上的地位高于未婚动产以及无子的

    「妻子」。

    第六条:育有一的「妻子」在法律上的地位高于无子的「妻子」以及未

    婚动产。

    第七条:无子的「妻子」在法律上的地位高于未婚的自由。

    第八条:「妻」为法律正式认定的一名男公民的后宫「宠」,这一等

    级为被役的动产的最高等级。

    第九条:育有一子的「妻」在法律上的地位高于无子的「妻」以及

    隶。

    第十条:育有一的「妻」在法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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