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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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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 作证(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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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狐兰问:“另外一方,受伤的那名子有可能是鬣狗。”

    曹云回答:“有可能。”

    令狐兰面对法官道:“也就是说我的委托曾经是鬣狗的成员,但是在宫本扇案中无罪释放后,我的委托成为鬣狗要追杀的目标。所以检方控告我的委托参与鬣狗团伙犯罪事实并不成立。”

    曹云出庭意义不大,因为他两不相帮。曹云这立场在检控官的预料之内。

    控辩双方都表示没有问题,曹云准备下庭,这时候四十来岁的法官提出了一个问题:“曹律师,能不能说明下你本对鬣狗的看法?”

    曹云想了一会回答:“危害极大。”

    “能比较具体说明吗?”

    曹云道:“鬣狗是老板制,也就是说鬣狗的所有行为都是鬣狗老板意愿的体现。就国际鬣狗来说,也许不乏真心想维护正义的。但是即使有这样的,在他掌握强大武力之后,有没有可能利用这武力为自己谋私呢?就算老板是一位大公无私的,我们都知道非圣贤孰能无过,老板做出一个错误的决定,那也会导致鬣狗做出错误的行为。所以我认为鬣狗是缺乏监督,危害极大的一个社团。”

    这和案子无关,从这个问题可以看出司法的态度,不惜要将鬣狗的身份完全曝光在媒体之下。

    就曹云的认识,他之前对鬣狗说不上多少厌恶,当证实鬣狗为了谋杀害一名无辜的子后,曹云自然的对鬣狗产生了厌恶感。

    桑尼回答了曹云的问题,很委婉的表示,鬣狗并非没过相同的事,只是从来没有被抓到过而已。

    完成证工作后,曹云离开了法庭。

    刚上出租车就接到了一个电话,打电话来的是虾虾保险公司的董事海洋。

    海洋曾经代表虾虾保险公司聘请曹云为律师,曹云也打赢了野子索赔的七千万。

    “曹老弟,我有位朋友想认识你。”

    曹云道:“海董你太客气了。”有可能海洋想介绍业务给自己。

    海洋问:“喜欢钓鱼吗?”

    曹云回答:“喜欢,但没什么时间。”

    海洋道:“明天上午,我和一位朋友想去孤岩垂钓,有没有兴趣一起来?”

    曹云道:“海董邀约,肯定有兴趣。”

    “哈哈,那好,明天上午九点,南码游船码,小公主号见。”

    “好的。”

    海洋虽然算不上超级大腿,但是也是很强的大腿。

    属于律师所或者是律师的高级客户,即使没有的利益,常花费一些时间经营关系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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