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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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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32(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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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嘴里,然后规律地让我茎抽她的腔,不时还谨记赖x洁建议的技巧,除了眼、嘴里的啧啧声,还加上了自己的一点小创意,她一边吞吐着我的茎,一边前后左右扭动着腰肢,像是嗑了药发的小太妹,这个画面对我很受用,没多久我就忍受不了发的冲动!「湘宜,先别把她的吞下,先含住。

    」原本要让我在喉咙里的陈老师,听到赖x洁的建议,只让我停在她的嘴里,然后舌落力地拼命地高频率撩拨着我的马眼和冠状沟,直到我的马眼开始出呕心的腥臭。

    「先把集中在舌尖,我看看。

    」说完陈湘宜老师张开了诱的感红唇,让全班都看见我的华小部份集中在她舌上,大部分则累积在下排牙齿和牙龈间。

    「再把往后挪到舌根上,先别吞进去喔。

    」然后陈老师仰着,张开嘴让赖x洁确定她真的把集中在舌根上。

    「直到男方后,如果最后再利用嘴玩弄一下,最后再一副美味地将男的吞下,男方不会因为妳吞的蕩模样而嫌弃妳,反而会死妳喔。

    我刚刚要提醒妳的是,甜的味蕾集中在舌尖,苦的味蕾则分布在舌根,所以用嘴玩时要小心,尽量不要用到舌根,会又苦又腥,吞的时候则要一嚥下,别让停在舌根太久。

    」听完赖x洁的讲解,陈老师才一吞下我的亿万子孙,然后发嗔道:「吼,这些我早就知道了啦!」只见她被我的苦到说不出话来,有点抱怨地瞪着我和赖x洁。

    「哈,对不起,野献曝了,别在意嘿。

    」赖x洁调皮地吐了一下舌,露出迷的微笑。

    「下次如果陈湘宜老师强制谁成功,我就变成帮助犯啰。

    」哈,赖x洁在下课前开起玩笑,其实并不会。

    教授他犯案技巧不等于一定就会变成帮助犯,还是必须具备双重故意,必须知道他现在教他,是为了帮助他犯案成功,也必须知道他要犯什幺罪。

    赖x洁今天充其量只是教授老师的技巧,并没有要她去侵他的帮助故意,是不会成罪的。

    「老师今天看到你们两位男同学冒着触犯帮助犯逃脱罪的危险,即使犯罪也要帮助陈湘宜老师的,感到非常感动;她一定教得很好、也对你们很好,你们才愿意这样帮她,老师学到比教学技巧更重要的部份。

    谢谢大家,我们有缘的话,再次在刑总课上见面。

    」赖x洁客套地谢谢大家的配合,然后拿起衣物,先往洗手间走去。

    现在还没到下课时间,陈老师还要再总结,所以她不打扰我们,先出去整理服装仪容。

    看到她忘了刚刚掉在地上的假警察手册─其实只是普通的笔记本,我连忙追了出去,等到我踏进洗手间时,听到:「高级督察赖以洁回报,陈湘宜副教授的上课内容没有问题,她是个杰出的好老师。

    卧底任务结束。

    」嗯,这个秘密我会永远放在心里。

    我把笔记本放在洗手台,蹑着脚尖倒退着走出了洗手间。

    注:刑法227条─第一项: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为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项:对于未满十四岁之男为猥亵之行为者,处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项: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为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四项:对于十四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男为猥亵之行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项、第三项之未遂犯罚之。

    简单讲,与14岁以下男罚比较重,14岁到16岁也罚,但罚比较轻;与16岁以上男,刑法没规定处罚。

    但儿童及少年易防制条例则处罚满16岁但易者,所以陈湘宜老师才说不要扯到易或脱离家庭,原则上满16岁就没事。

    而且这边还是合意的况,所以只罚的未遂犯,合意猥亵就不罚了。

    如果一开始就是强制,直接跳到222条第2款犯前条(221条的强制罪)之罪而有下列形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犯之者。

    三、对、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犯之者。

    四、以药剂犯之者。

    五、对被害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运输之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

    七、侵住宅或有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

    八、携带兇器犯之者。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结论就是,强制14岁以下有加重,14到16岁依一般强制罪处罚;合意的话1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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