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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奇缘(更新至第二卷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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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14(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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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不大。

    ”两都被他逗乐了,被打的两个肯定好不了,不然也不会闹地警察都找上门来。

    过了一会,柳如烟才说道:“快到元旦了,伟杰你打算上哪去玩啊?”李伟杰说道:“不知道,在家里当宅男!然后做点‘运动’什么的。

    ”两白了李伟杰一眼,俏脸绯红。

    回到信贷投资部,坐在自己久违的座位上,李伟杰打开电脑。

    想起昨天在赵许光家里看到的那份资料,李伟杰登陆博客,对于网络热议的《上海少援事件》发表自己的几点看法。

    1,青少年也有权利。

    青少年同样有权利自主地决定自己的身体使用权。

    任何打着保护青少年的名义对青少年权利的剥夺,都是对他们的权的粗侵犯。

    成年以保护为名剥夺青少年权利,是有违社会进步的。

    2,青少年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不伤害自己,也不伤害他和社会。

    社会有责任让青少年懂得,如何行使权利,又不自我伤害和伤害他。

    我们应该加强教育,让青少年具备这样的能力。

    社会的责任是帮助青少年更好地、自主地、自我保护地支配自己的身体,而不是简单地剥夺她们的权利。

    对于青少年行使身体权时所受到的伤害,社会应该承担很大部分的责任,而不应该只是谴责和惩罚青少年,因为他们同样是受害者,是缺少真正有益的教育的受害者。

    3,对于未成年自主地卖,与对待成年自主地卖,应该有一致的态度,不能有双重道德标准。

    4,将援行为简单地指责为“只是为了钱”是我们社会一种习惯的道德谴责,与事实可能是有差距的。

    但即使是“只是为了钱”也属于个价值观,同从事其它职业“为了钱”一样。

    5,研究者、立法者、执法者,包括所有的成年,要了解未成年的想法,必须弯下腰、俯下身去听她们自己说的话,而不是以成年的姿态去教训、审视。

    否则,那也是一种年龄压迫和歧视。

    搞定之后,李伟杰登陆南方都市报的主页,果不其然,赵许光的报道,以轰动全国的案给他的读者送去了久违的报道。

    2011年9月初,东莱市公安机关侦一起发生于地下4米处的惊天大案,34岁的东莱市技术监督局执法队在职工作员李浩,在长达4年的事件里,购置地下室,开挖地窖,并将从当地夜总会等场所诱骗至此的坐台共计6,囚禁在地窖中,肆意。

    被囚禁者,最长时间达2年之久,其中2,在被囚禁过程中,遭到杀害。

    而被解救出的4名子也在短暂安置、调查后,被关进了看守所——纪许光在报道中称,这些子涉嫌参与了李浩对另外两名死者的刑事犯罪。

    李伟杰也很吃惊,没想到李浩手里竟然还有2条命,幸好昨天她犯案行凶的时候被李伟杰无意撞见,否则还不知道有多少子会受到伤害。

    刚拿起电话要打过吴咏昕,突然电话在这一刻响了起来,接起电话里边传出来了有些嘶哑的声音:“您好,请问是李先生吗?”李伟杰突然感觉声音有些熟便问道:“是我,你是?”刚说完便想起来了,这个声音自己刚刚听到过,就是医院的杨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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