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地坐在许晋嘉大腿上,殊不知这几下已经挤尽许晋嘉

囊内所有的


。
许晋嘉偌大的

茎就在

完


后瘫软地滑出陈老师的

道,我无暇观赏这

秽的画面,我只注意到许晋嘉

完

后涨红的脸又更红了,呼吸的频率更是快
到简直快喘不过气来!陈老师好像早料到会有这个现象,一点也不在意地走上讲
台,连

户中汩汩流出的


都懒得擦拭,任由白浊

体在胯间随着她的步伐滴
下。
「许晋嘉你的心脏多了一条神经,会导致阵发

室上

心搏过速,或称心室
震颤,杏林子刘侠就是这样走的。因为你是处男,你没


过,不知道自己在剧
烈运动时会有休克的危险,老师刚刚有控制你的快感,让你能感受


时的兴奋
,却不足以致命,不过要是老师没发现这件事,你很可能在第一次做

时因为竭
尽全力而丧命。下课后你赶快跟父母亲讨论什麽时候动烧灼手术去掉那条神经,
以免以后马上风。」
靠夭啊,我知道陈老师是刑法博士、心理学博士,该不会也有医学学位吧!
后来想想,她应该没那麽神,用看的看得出

家有什麽病,应该是做到一半临场
判症,搞不好跟任何

做都能临时反应看出什麽跟刑法有关的端倪吧。
「同学想想看,老师刚刚只是想要强制


许晋嘉,如果


完毕后,许晋
嘉因为心室震颤死亡,这能否归咎给老师?以单纯条件式的因果关係来说,老师
的


当然是他死亡的原因,不可想像老师没强制


他而他突然死亡;但是一
般

怎麽能预料到对方有这麽罕见的状况。又例如,基于伤害故意划了对方一刀
,结果对方因为患有血友病而失血过多死亡,这怎麽能归责给行为

?所以实务
上采的是相当因果关係说,亦即,通常

况下,『有此一条件都会引发此一结果
的条件,才是真正造成结果的原因』。因为此时结果和原因之间具备有相当

,
所以称为相当因果关係说。也就是说是不是每次发生强制


,对方都会有心室
震颤死亡的结果?如果不是,强制


就不能算是对方死亡的原因,老师的行为
顶多被论以强制


而非强制


致死。」
「不过学者现在比较倾向採取条件理论,再用客观归责理论去除包山包海的
那些不重要的因果。所以我们必须对条件的因果关係做点补充,以去除一些模煳
地带的

况。」
「一、纯事实的因果关係。假设某位男同学想姦杀(通俗说法)陈湘宜已久
,并在陈湘宜前往慕尼黑大学开学术研讨会前一天真的动手犯了刑法226之
─强制


而故意杀被害

(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只有二选一,很重的刑度),
强制


并杀害了陈湘宜,谁知道陈湘宜预计搭乘的那班飞机隔天竟然失事,无

生还。男同学不能张他没姦杀陈湘宜,陈湘宜也会飞机失事身亡,飞机失事
仅是单纯事实,不影响前一天同学姦杀陈湘宜的事实,因此男同学杀害陈湘宜还
是有因果关係。」
靠,

嘛讲得好像事不关己一样,陈湘宜陈湘宜的叫,虽然您已不再只属于
我,我还是喜欢您的,别诅咒自己嘛。
何况现在一丝不挂地,

户裡残留着两

份的


,嘴裡还讲什麽姦杀不

杀、

死不

死的,有够触霉

的,你以为你是tt喔(注:PTT名

,「
我要

死tt」这句名言的角)!
「二、事实明确的因果关係。如今天一开始示范的,如果事实不明确,只能
用罪疑唯轻原则认为没有因果关係。」
老师真的很酷,眉宇间神采飞扬地写着黑,不时过

来滔滔不绝地讲课
,上半身是只穿着胸罩的清丽面容,下半身却除了丝袜一丝不挂,甚至偶尔背对
着同学们写书时,仍可看见双腿张开时

户偶然滴下的


,真的太诱

了。
「三、因果关係中断。就像刚刚老师强制


许晋嘉,如果他真的因此而死
,在客观归责理论提出之前,如果用条件理论判断,强制


就不是许晋嘉死亡
的原因之一,真正的因果关係已经被心室震颤中断。客观归责理论提出之后,必
须解释成老师的强制


还是许晋嘉死亡的原因之一,只是这结果因为『因果历
程的反常或欠缺常态关联』,不能归责给行为

。条件理论要只是过滤掉有没
有因果关係,最后把关的还是客观规责理论。」
「四、超越的因果关係。假设老师强制


许晋嘉,他也已经心律不整,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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